欢迎访问 12348上海法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普法活动 > 普法案例 > 正文

甲醛严重超标危及健康,租客是否可以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上海市司法局 发布于:2024-03-26 分类:普法案例

      用户来电咨询:吴女士通过中介租了一套房子,入住几天后,慢慢发现房子是新装修的,刚刷的涂料,味道特别重,吴女士找了专业的检测公司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甲醛严重超标,且吴女士也开始觉得身体出现头晕、咳嗽等症状。吴女士要求退租、退押金,但房东不同意,现咨询律师,自己可以如何维权?

      平台律师解答:《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一条规定: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吴女士虽然觉得甲醛超标,但这是一种主观判断,要想解除租赁合同,需想办法证明甲醛超标。而吴女士已找专业的公司检测,可以作为起诉的证据,但是房东可能会在诉讼时提出重新检测,此时相较第一次检测过去时间比较长,检测结果会有偏差。法院经过审理,如果房东的房子不符合居住标准的,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可以要求解除合同,要求退租、退押金,如果房子是符合居住标准的,租赁合同还是要继续履行的。

案例提示

瑕疵担保责任是租赁合同中出租人的重要义务。在租赁物存在危及承租人的人身安全或者健康的质量瑕疵情况下,出租人应对租赁物的质量瑕疵承担责任,承租人有可以随时解除合同的权利,体现了民法中人格权优先保护的原则。对于承租人未使用期间的租金,出租人应无条件退还,但是对于承租人实际居住期间租金的返还,需要依据空气质量不合格的程度、损害后果和居住时间综合考量。

您使用的浏览器版本过低,可能有导致网站部分功能不可用,建议升级更换浏览器访问。 升级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