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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对于离职体检是如何规定的?

上海市司法局 发布于:2025-04-15 分类:普法案例

武先生来电咨询,他在印刷厂从事印刷工作,虽然工作都有一定的防护措施,但仍然会有一定程度感染职业病。到今年年底,武先生两年的劳动合同要终止了,武先生向单位提出离职体检,单位并不安排。武先生问,法律上对于离职体检是如何规定的对于用人单位的做法自己应该如何维权?

平台律师告知武先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武先生从事印刷工作,属于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如果用人单位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武先生订立的劳动合同。武先生可以先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也可以向当地的工会反映,如果用人单位仍然拒绝安排自己进行离职体检的,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五条

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对准备脱离所从事的职业病危害作业或者岗位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者离岗前30日内组织劳动者进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劳动者离岗前90日内的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可以视为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案例提示

国家关于离职员工需要进行离职体检的规定是明确且具体的,主要针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得到妥善关注和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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