邝先生来电咨询称其平时没有时间做饭,都是靠外卖来解决三餐问题,但为了相对健康,邝先生都是挑有品牌、有堂食服务的外卖商家下单,因为这样健康、卫生有保障。昨天邝先生通过外卖软件订了晚餐,餐品送来时邝先生隔着外卖盒发现里面有只黑色小虫子。邝先生没有打开外卖盒,外卖盒的封边都是完好的,然后邝先生拍了照片发给商家,商家没有回复。邝先生又打电话给商家,要求退一赔十,商家态度比较敷衍,只说换一份餐品。邝先生很生气,就是为了健康、卫生才会特意挑选该商家,没想到商家对于食品安全是这样的不上心。邝先生想向消保委进行投诉,同时想了解若消保委无法处理的话,还能通过什么途径维权?
平台律师告诉邝先生,食品安全无小事,无论是堂食还是外卖都是餐饮行业,应当确保餐品卫生,若未能做到此点,消费者可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主张退一赔十,不足一千按一千处理。另外,食品安全问题属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管辖范畴,邝先生除了向消保委投诉外,也可以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商家的不卫生餐品的情况。另外,若对于退赔问题无法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话,邝先生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主张退赔。
法律法规
《食品安全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下列活动,应当遵守本法:
(一)食品生产和加工(以下称食品生产),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以下称食品经营);
(二)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
(三)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以下称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
(四)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五)食品的贮存和运输;
(六)对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安全管理。
供食用的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以下称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管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但是,食用农产品的市场销售、有关质量安全标准的制定、有关安全信息的公布和本法对农业投入品作出规定的,应当遵守本法的规定。
第十二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有权举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依法向有关部门了解食品安全信息,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一百四十八条 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案例提示
依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每一个食品生产者、经营者应当做到保证食品安全,进而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12348平台律师建议若遇到餐品、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卫生的要求的,消费者应当积极保留证据,并主动维权,这不仅是对自己健康负责,也是督促商家合法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