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来电咨询:汪先生是一家有限公司的小股东,不参与公司的日常经营。现在想要退股,咨询应该怎么操作?
平台律师解答: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股东要退出公司,可以采取股权转让、公司减资,公司解散或者破产方式实现退出公司的目的。
股权转让即将自己的股权转让给公司的其他股东或者公司股东以外的人。如果将股权转让股东以外的人,需要公司其他股东的同意,其他股东不同意转让的,应该收购要转让的股权。不同意对外转让又不收购的,视为同意对外转让。另外,当公司出现下列三种情形之一的:一、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股东还可以减少注册资本退出公司,公司股东会可以通过决议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股东通过公司解散取得退出公司的法律效果。解散可以分为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会议决议解散和人民法院强制解散。公司章程规定的经营期限到了,或者股东会议决议可以解散公司。此外,当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公司解算需要进行清算,清算后公司才能注销。当公司解散清算时发现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破产清算后公司注销,股东退出目的也可以实现。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七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一百八十七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案例提示
根据资本维持原则,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一般情况下股东不能随意撤回出资。股东退股只有通过转让股权;符合法定条件时,强制让公司收购股权;或者公司解散、破产以达到退出公司的效果。因此,人们在投资有限公司时应该更加慎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