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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交付给买家后,买家不履行过户义务,怎么办?‌

上海市司法局 发布于:2025-04-02 分类:普法案例

邱女士来电咨询,她通过瓜子二手车平台将自己的家用轿车出售了,平台将自己的车子收走后一直没有办理过户手续,邱女士催促后,平台也以各种理由拖延。邱女士问,车辆交付给买家后,买家不配合办理过户手续应该如何处理

平台律师告知邱女士,根据邱女士的描述,买家的行为属于不履行非金钱债务,邱女士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买家继续履行合同,并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起诉时要注意合同的约定管辖,如果没有约定管辖的,一般是在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起诉。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请求履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请求履行。有前款规定的除外情形之一,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终止合同权利义务关系,但是不影响违约责任的承担。

案例提示

非金钱债务,是指除货币支付以外的债务,如提供货物、劳务、完成一定工作量等。非金钱债务的履行更加强调实际履行原则。当事人在履行非金钱债务时存在违约行为时,包括不履行非金钱债务和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条件时,通常守约方均可请求违约方实际履行。

在违约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时,守约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采取强制措施,强制违约方履行其非金钱债务。但守约方的履行请求,并不排除经守约方的请求,由违约方主动实际履行非金钱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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