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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场有人故意纵火造成损害,商场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吗?

上海市司法局 发布于:2025-04-15 分类:普法案例

来电人咨询:其在沃尔玛超市租了一个店铺,最近有人在沃尔玛超市内行凶并纵火造成人员损伤和财产损失。来电人的店铺也因为火灾遭受损失。行凶者可能会判死刑估计也不可能赔偿受害人的损失。问是否可以要求沃尔玛超市承担赔偿责任吗

律师解答:沃尔玛如果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且施害人无法找到或者不能赔偿全部损失的情况下,沃尔玛在未尽安全保障义务的范围承担补充责任。《民法典》规定,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根据来电人描述案件属于突发事件,且犯罪嫌疑人已经被当场抓获,因此,无法确认沃尔玛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因此,本案沃尔玛可能不承担赔偿义务。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案例提示

安全保障义务人的补充责任的赔偿具有顺位性,目的是兼顾受害人和安全保障义务人的利益:受害人不会因第三人无法确定、下落不明或赔偿不能而无法获得补偿,安全保障义务人也不会因其较小的过失而承担过重的赔偿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人是否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必须考虑其能够防止或制止损害的范围。侵权补充责任的适用情形通常是受害人因第三人的行为受到损害,而安全保障义务人的作为(通常是不作为)为第三人的行为提供了“非正常”的便利,从而对于损害结果的发生起到了间接作用。简言之,第三人的直接侵权行为和安全保障义务人的间接侵权行为共同导致同一损害结果时,安全保障义务人所承担的责任即为补充责任。本案属于突发事件,正因为沃尔玛的及时处置,才使得损害结果没有进一步扩大,因此,沃尔玛已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所以沃尔玛无需承担补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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