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12348上海法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普法活动 > 普法案例 > 正文

租客无故提前解除租约要承担什么违约责任?

上海市司法局 发布于:2025-04-01 分类:普法案例

张女士来电咨询,她租了一套房子,租赁期是2024年4月至2025年4月。由于工作调整,张女士在2025年1月份要离开上海,于是她就提前一个月于2024年12月份告知房东,自己要解除租赁合同,而且已经搬出房子,将房屋钥匙也给了房东。张女士搬走后,房东认为张女士提前解除合同,构成违约,要承担违约责任,要扣除张女士的租房押金。张女士认为,自己明明已经提前一个月就告知房东了,房东有充分时间重新寻找租客,房东没有损失,自己不承担违约责任。张女士问,自己提前一个月告知解除租赁合同,是否要承担违约责任?

平台律师告知张女士,根据其描述,租赁期是2024年4月至2025年4月,张女士在合同没有到期的情况下,就提前解除合同,明显构成违约责任,虽然张女士在2024年12月份提前告知了房东,这仍然掩盖不了违约的事实。至于张女士要承担什么违约责任,一般是要看双方的租赁合同是否有约定,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的,双方当事人有权通过友好协商进行补充约定;若经充分协商仍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则受到损害一方有权请求违约一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合理补救措施或赔偿己方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等相应的违约责任。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案例提示

租客违约提前退租,出租人可以要求租客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具体处理方式如下:一、若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了提前退租的违约责任,出租人可以要求租客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二、如果租赁合同未对提前退租的违约责任进行明确约定,出租人仍可以要求租客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提前退租造成的损失。在这种情况下,损失赔偿额的计算可能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协商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您使用的浏览器版本过低,可能有导致网站部分功能不可用,建议升级更换浏览器访问。 升级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