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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三个月重新入职,需要工作满一年才能享受带薪年假吗?

上海市司法局 发布于:2025-07-17 分类:普法案例

一、基本情况

来电人咨询:赵先生来电咨询,他在上一家单位工作二十年了,后来因为种种原因失业了,领取了三个月的失业金,现在重新入职了一家企业,他提出要按规定享受带薪年假,单位告知赵先生,他需要在本单位工作满十二个月后才能享受带薪年假。赵先生心中疑惑,特来咨询平台律师,失业三个月重新入职,需要工作满一年才能享受带薪年假吗?

律师解答:平台律师告诉赵先生,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另外,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根据赵先生的描述,他中间有三个月是没有工作的,确实不符合职工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条件,因此必须重新在新的单位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才能享受带薪年假。

法律法规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二、案例提示

连续工作1年以上是指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连续不间断地工作满12个月。这一期间不因职工换工作单位而中断,只要职工在换工作后的工作时间与前一个工作单位的工作时间能够连续计算,即可视为连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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