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女士来电咨询称其闺蜜上周在上班路上骑共享单车,为图方便就在距离地铁站附近的地方在逆行了,没想到正好被执勤的交警逮个正着,交警给她出具了交通违法的行政处罚,罚款50元。闺蜜觉得很冤枉,也就那么一点点路,100米都不到,稍微逆行一点又没有造成危害后果,也没有撞到人,何必这么认真,想让交警放过她。但交警拒绝了,交警明确告知对于交通法规任何人都应当遵守,逆行就是逆行,不论10米还是100米,都是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闺蜜在和交警沟通过程中情绪突然失控,推搡了交警,导致交警倒地手掌挫伤。交警随即对闺蜜进行了人身控制,并通知增援将闺蜜带到了派出所录了口供,然后给闺蜜办理了取保候审手续,涉嫌妨害公务罪。闺蜜很害怕,不知道后面会接受怎样的处罚,故沈女士来电帮闺蜜咨询一下。
平台律师告知,交警在处理沈女士闺蜜的的交通违法行为属于执行公务,在此期间如果闺蜜对于交通违法的处罚不服的,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来维权。若在现场对于交警的执法行为进行反抗,并且动了手且致使交警受伤,那么确实涉嫌妨害公务罪了,不理智的行为将会带来严重后果。目前公安机关办理了取保候审手续并且涉嫌罪名是妨害公务罪,那就意味着闺蜜已经涉嫌刑事犯罪,目前处于被侦查的环节,待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将会移交检察院审查起诉,然后检察院可能提起公诉,法院进行判决。建议闺蜜一定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对于交警遭受的损失进行赔偿,争取检察院阶段能酌情不起诉,或者在法院判决时判处缓刑,至少人身自由能够不受限制,不用真的去蹲大牢。
法律法规
《刑法》
第二百七十七条 【妨害公务罪、袭警罪 [15]】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14]。
《刑事诉讼法》
第三条 【职权原则 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原则】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第一百七十七条 【法定不起诉的条件】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酌定不起诉的条件】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不起诉案件的处理】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案例提示
依据《刑法》《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在警察执法时,若采用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涉嫌妨害公务罪,要接受法律制裁,承担刑事责任。
12348平台律师建议在对于公安机关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时候,可以通过合法途径,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切忌冲动行事,采用不恰当的方式表达自己的不满,最终对于自己的不理智行为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