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来电人咨询:郭先生来电咨询,他表示自己遭到了公司的非法解雇。公司没有提前通知他,而是在开除后的第十天才发布了一个公告,公告中提及了他违反的新规定,并以此为由将他开除。郭先生对此表示质疑,认为公司的做法不合法。此外,公司在他离职当天没有结清工资,还从公司宿舍赶他出来,并将他从工作群中移除。郭先生询问这种情况是否属于违法行为,以及他能否申请赔偿,如果申请赔偿应该主张N、N+1还是2N,赔偿标准是如何计算的,如果公司不回应他的赔偿要求应该如何处理?
律师解答:公司没有提前通知并直接开除员工,且以事后公告中的新规定为由,这是不合法的。郭先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赔偿,通常可以主张2N的赔偿,如果是在试用期,可以要求赔偿一个月的工资。工资应当在离职当天结清,公司不结清的做法不合理。从公司宿舍赶出和工作群移除等行为也涉嫌违法,但具体以劳动仲裁认定为准。关于赔偿标准,应一起算入郭先生的全部工资收入,包括但不限于底薪、绩效等。申请赔偿应向仲裁部门提出,虽然监察大队效率可能稍快,但申请赔偿仍建议找仲裁部门。工资和赔偿可以一起申请,劳动仲裁一般45天结案。建议先向监察大队投诉,再申请仲裁,但要在一年内提出申请,以免超过法律规定的时效。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二、案例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单位不能随意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只能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四十条和四十一条的规定,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如果解除理由不成则构成违法解除,劳动者可以要求恢复劳动关系或者单位按2N的标准支付经济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