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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告破是否就能追回赃款?

上海市司法局 发布于:2021-12-17 分类:普法案例

一、案例信息

  提供单位:上海市司法局

  案例标题:刑事案件告破是否就能追回赃款?  

服务方式:上海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咨询

发生日期:2021年10月14日

案件类型:刑事案件

检索主题词:炒股被骗、诈骗

二、基本情况

李先生来电咨询,他在网上炒股被骗,已经向公安部门进行报案登记,公安机关也已经收取了他报案材料但是犯罪集团的网络服务器在国外,案件是不是不太可能侦破?如果案件侦破,被骗的钱款是否都能追回?

平台律师告诉李先生,因为李先生的被骗案件隐秘性较强,服务器等关键犯罪工具还在境外,需要中国公安和境外警方共同协作才可能侦破该起诈骗案件,所以需要较多的时间,公安目前受理了李先生的报案,如果作出刑事立案决定,会书面通知李先生的。后续案件调查还是需要一定的时间的。

至于案件如果侦破后,李先生被骗的钱款能否追回,要看案件的侦办和退赃情况,但是可以肯定的是,在案件侦查过程中,只要公安部门掌握了相关赃款赃物,会进行查封冻结,以便于之后给受害人进行退赃。

如果追赃的钱款不足以退赔受害人损失的,则按受害人的损失金额,按比例进行退赔。退赃的情况也将影响到被告人的定罪量刑

三、案例提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第一百七十六条 被告人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的,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追缴、退赔的情况,可以作为量刑情节考虑。”的规定,只有在两种情形下才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一是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的;二是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

因此,律师提醒诈骗案件的被害人注意,诈骗案件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只能靠诈骗案件在侦办和审理的过程中进行退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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