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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分配起纷争,人民调解化干戈

上海市人民调解协会 发布于:2018-12-26 分类:普法案例

案情简介:

房价日夜高涨,使得不怎么富有的一对姑姪闹得日夜不可开交,小吵天天有,大吵三六九,为了房产的继承,没有了亲情、人情。

共和新路4406弄一户人家,原来是去世的一位老人承租,她膝下有一对儿女。儿子插队农村生了一个女孩,按政策16岁可以回沪,户口落在老人处。老人的女儿因为婚姻的不幸,离婚了,户口也迁到了老人处,但比姪女晚报了几天户口,三人同住在一个屋檐下。自老人年迈去世了,留下这对姑姪同住在一间房里。谁来承租?谁来做户主?双方都想买下房屋产权,成为业主。所以闹得不可开交,互不相让。姪女说:“户口是我先报进来”。姑姑说:“我是长辈,按年龄应该我承租”。因为二位又都是单身女性,又都有男朋友带在身边。二个男士互相帮自己的女友,加上一拨即发的火燥脾气,常常是大打出。曾经闹得亲戚不敢上门,邻居不敢相劝。居委多次调解,也只是暂停,不久又复发吵闹,110报警也是家常便饭。因为是租赁房的性质,法院不受理。

这棘手的房屋纠纷交到了街道调解室。当我接受此纠纷案件时,也觉得此案是当前房屋纠纷的一个代表性的案例,我充分了解的案情的整个过程,首先平定双方的情绪,召开协调会等方式耐心劝解姑姑和姪女应和平相处。无奈双方均要主张各自权利,不愿退让半步,致使调解工作一度停顿下来,伤透脑筋,但我不轻易放弃。我深知解决一起矛盾纠纷,就可以给社区带来一份安宁(彭浦新村社区是五十年代的工人新村,租赁房性质特别多)如能解决这起纠纷,其它类似的房产纠纷就可以仿效,可以借鉴,所以这个硬骨头我下定决心要啃下来。

 

调解过程:

我首先征得她们的同意,双方愿意接受调解,因为这是遵循调解法的规定。其实她们也无其他选择,因为法院不受理此案,她们的吵闹目的很清楚。我经过多次认真调查,走访左右邻居,多次到居委了解以往调解的结果和失败的原因,还到警署查看她们大打出手的伤情情况,掌握了第一手材料后,胸有成竹的进行了“法、理、情”的调解。

我首先确立调解的目标,设计调解的方案,并且运用多种调解方法,化解这件疑难杂症的纠纷。

第一步:我找了双方的男朋友谈话。一开始他们都很惊讶,并推诿说:“我们又不是当事人,我们没有决定权的,当时只因为看到她们打架,就帮了各自女朋友的忙”。我却心平气和地对他们说:“你们的心情我是理解的,但是帮忙打架,最终目的达到了吗?矛盾还是没有解决。本应该甜甜蜜蜜、恩恩爱爱过日子,现在都无法实现,何苦呢?如果换一种方法,当她们发火吵架时,你们能出面阻止自己的女朋友,劝她们不要吵,冷静一下或者陪同外出走走、消消气,那该多好,你们的话她们是最愿意听的。试试看,不要把矛盾加深化,恶劣化。”他们说:“即使这一步做了,又有什么用?还是解决不了根本问题。”我说:“你们不参与,我可以想办法调定,但需要你们的配合。”在我据词有力的说服下,他们答应了。

第二步:我找姪女谈话。因为平时吵架时,她年轻气盛,加上没有婚姻的阴影,所以讲起话来就肆无忌惮,言语锋利,常常激怒姑姑。姑姑语言不多,讲不过姪女就会伸手打人。我对那位姪女说:“你是小辈,应该尊敬长辈,你先进这个房子这没错,但是,这是祖母对你的爱,你是应该感恩于祖母的。但是姑姑是祖母的女儿,现在祖母不在了,你的感恩应该转到你的父母和姑姑的身上。你的父母当时这么爱你,你的祖母也是很爱她的子女,尤其是你的姑姑。你是一位读到大专文凭的人,姑姑文化低,但并不是她笨。是因为她读书的那个年代正处于文化大革命,没有大学可读,所以你应该让着点她,遇事可以耐心地跟她商量,怎么来共同处理好这间房子的归属。”姪女被我说的低下了头,委屈的哭了,她说:“姑姑常常指桑骂槐,常常无理骂人,常常说这房子是祖母的,应该由她继承”。我说:“如果她骂人,你可以不理睬她,如果她讲理时,你可以找一个中间人在一旁听她说,跟她理论”。姪女说:“中间人谁肯做?”我说:“我呀,如果我没空,也可以找居委干部呀。”“这行吗?”我说:“你试试,吵闹只是手段,解决矛盾才是目的。”姪女终于答应了。

第三步:我找姑姑谈话,我出了一个招。我首先告诉她:“姪女答应不跟你吵架了,愿意跟你谈了。她聘我做中间人你同意吗?你不是要这个房子的名份吗?可以坐下来谈呀。”姑姑听了这话很惊讶,不敢相信我说的话。“这是真的吗?”我说:“真的。”于是她马上向我保证,她绝不会首先挑战,绝不会首先骂人。就这样,在我的努力下,她们愿意坐下来谈话,在我耐心劝说下大打干戈的事情没有了,我非常高兴。经过五次协调,终于让双方达成了协议,并且签订调解协议书:1、租赁房的二年房租由二人共同承担,一次性付清。2、二人共同办理该房由租赁性质转为产权房性质,产权人归二人共同所有,手续费由双方各承担50%3、通过中介商将这房子卖掉后,双方各得一半。自此,一场众人都认为无法调定的房屋纠纷圆满解决。

 

调解心得

“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我凭着多年的调解经验和法律知识一直在探索、创新上针对纠纷矛盾抓要点。首先稳住双方的情绪,用正能量取得双方当事人的信任。我总是用善良的心去做每一件事,用执着的信念去坚持奋斗每一件事,用真诚的话语去感化当事人暴躁的心态,从而使她们对调解员产生了信任、依赖和顺从。在这个基础上,身为调解员的我应该讲事实、讲法律、讲道理,以理说服她们,做到了“法、理、情”为一体。

每次接到棘手案例,我都要分析案例的要害是什么?最终目的是什么?只有认真的剖析,让当事人知道,如不接受我们的调解,也许就会无休止的战争下去,最终使两败俱伤,谁也达不到目的。促使当事人选择对自己最有利的方式接受调解,成功调解。

我深深体会到:做调解人就应该坚守公正立场,爱岗敬业,无私奉献,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法处理矛盾纠纷。调解中:真诚倾听,有效沟通、善意疏通,亲情感染,将调解工作提高到最佳效果。

 

 

(静安区彭浦新村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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