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12348上海法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普法活动 > 普法案例 > 正文

做了“两认”程序,刑事案件还需要多久才能判决?

上海市司法局 发布于:2021-12-17 分类:普法案例

一、案例信息

  提供单位:上海市司法局

  案例标题:做了“两认”程序,刑事案件还需要多久才能判决?

  服务方式:上海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咨询

       发生日期: 2021-6-22

  案件类型:刑事案件

  检索主题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认罪认罚、开庭时间、法院判决

二、基本情况

何女士来电咨询,自己的丈夫因涉嫌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羁押在看守所,目前案件处于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但是根据丈夫本人意见,承办检察员已为丈夫在律师的见证下,办理了认罪认罚的手续,何女士询问,在已办理了认罪认罚程序的情况下,法院作出判决还需要多久?

平台律师告诉何女士,依据《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案件最终可能适用速裁程序进行审理,也可能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还可能适用普通程序进行审理。

按照《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二条规定,采用速裁程序审理的案件,除可能判处的刑罚必须为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外,还必须同时符合四项条件:(1)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2)被告人认罪;(3)被告人认罚;(4)被告人同意适用速裁程序。《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建议人民法院适用速裁程序。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前,经审查,认为被告人符合本条第一款规定条件的,在提起公诉时,可以建议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适用速裁程序进行审理。对于最终是否适用速裁程序,由人民法院根据案件和被告人意见作出决定。检察机关没有提出建议,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可以适用速裁程序的,在征得被告人同意后,也可决定适用速裁程序。

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案件,不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所以根据《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期限为1个月,简易程序案件人民法院审理期限为20日,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与普通程序案件无异。而速裁案件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期限为10日,最长不超过15日;人民法院审理期限为10日,最长不超过15日。

三、案例提示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应当按照本章第一节或者第二节的规定重新审理。第二百二十二条规定:速裁程序适用的条件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认罪认罚并同意适用速裁程序的,可以适用速裁程序,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建议人民法院适用速裁程序。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速裁程序:

(一)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

(二)被告人是未成年人的;

(三)案件有重大社会影响的;

(四)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被告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量刑建议或者适用速裁程序有异议的;

(五)被告人与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没有就附带民事诉讼赔偿等事项达成调解或者和解协议的;

(六)其他不宜适用速裁程序审理的。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案件,不受本章第一节规定的送达期限的限制,一般不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但在判决宣告前应当听取辩护人的意见和被告人的最后陈述意见。 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当庭宣判。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根据上述规定,适用速裁程序处理的刑事案件,会大大节省法院开庭审理的时间,如果案件符合适用速裁程序的,可以在审查起诉和法院审理阶段,提出请求适用速裁程序。

您使用的浏览器版本过低,可能有导致网站部分功能不可用,建议升级更换浏览器访问。 升级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