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先生是卖蔬菜的,向一家餐饮店长期供货。之前合作都还顺利,也没有拖欠货款,从疫情开始,餐饮店就陆续拖欠货款,到2022年年底,已经拖欠了2万元。沈先生找到餐饮店,要求他们付款,经过协商,餐饮店老板向沈先生出具了一张欠条,约定2023年6月前还清。但是截至目前,餐饮店还是未全部偿还,沈先生问能不能拿欠条去法院按照民间借贷起诉?
平台律师告知沈先生,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原告以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为依据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依据基础法律关系提出抗辩或者反诉,并提供证据证明债权纠纷非民间借贷行为引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查明的案件事实,按照基础法律关系审理。这也就是说,立案的时候可以提出以民间借贷案由立案,实际审理过程中为查明案件事实,法院还是需要按照基础法律关系审理。
本案中,沈先生与餐饮店之间原本也不是民间借贷的关系,而是一般货物买卖合同关系,只是餐饮店老板向沈先生出具了一张欠条,从而使得该法律关系在证据的外观上符合民间借贷的表象,因此,如果沈先生仅仅想以民间借贷案由起诉,司法实践中是可以操作的。但是真实审理过程中,法官还是会回到基础法律关系上,从源头上查明事实,进行审判。
法律法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第二次修正)
第十四条 原告以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为依据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依据基础法律关系提出抗辩或者反诉,并提供证据证明债权纠纷非民间借贷行为引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查明的案件事实,按照基础法律关系审理。
当事人通过调解、和解或者清算达成的债权债务协议,不适用前款规定。
案例提示
12348平台律师建议:双方之间如果存在非借贷类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人方希望将来能够在自己所在地法院起诉的,可以尝试要求债务人向自己出具欠条作为法律关系结算的凭证,从而在管辖法院上掌握更多的主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