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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期内,男方逼迫离婚怎么办?

上海市司法局 发布于:2024-04-01 分类:普法案例

      刘女士来电咨询,自己刚生完宝宝4个月,在娘家休养。现在男方把小三带回家,和刘女士摊牌,让刘女士尽快主动提出离婚。刘女士因为孩子尚小,不同意离婚。现在咨询律师,男方是否可以逼迫刘女士离婚?

      平台律师告知刘女士,根据相关法规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根据上述法条可知,在女方分娩后一年内,即哺乳期内,男方无权提出离婚;但是如果女方主动提出离婚,法院可以立案。

      本案中,对于刘女士来说,如果刘女士不愿意离婚,对男方提出的无理要求可以置之不理,因此男方不仅自己无法提出离婚,也无法逼迫刘女士提出离婚。当然,如果刘女士的丈夫铁了心一定要离婚的,在刘女士过哺乳期后,也是可以提起离婚的。对于夫妻感情问题,建议双方自行协商处理。

法律法规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案例提示

平台律师建议:女方在孕期、哺乳期和流产后6个月内,男方均无权提出离婚,这是法律保护妇女儿童的具体体现。但是,对于婚姻关系真正出现问题的夫妻,拖延离婚时间并不能解决根本问题,还是要抓紧这段时间好好相处,争取可以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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