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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实习协议后,单位要求我主动离职,怎么办?

上海市司法局 发布于:2024-04-02 分类:普法案例

      方先生是大学毕业生,与单位签订三方协议,签订的实习期为1年。现在刚工作了3个月,单位突然向方先生提出,要求方先生主动离职。方先生很气愤,想咨询自己可以获得什么赔偿?

      平台律师告知方先生,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从以上法条来看,方先生与单位签订了三方协议,那该协议对方先生、单位和学校都具有法律约束力。

      本案中,单位在方先生工作3个月后突然要求方先生离职,并未说明理由,方先生如果想追究单位的违约责任,就需要好好捋一下协议条款,看看协议中违约责任是如何规定的。一般而言,如果协议中约定了单位违约需要承担多少违约金的,方先生可以据此向单位主张;但如果协议中只约定了违约行为,并未约定违约金,那方先生必须自己提出到底因此遭受了多大的损失,据此向单位提出损害赔偿。因此,建议方先生仔细审阅自己的三方协议,找到对自己有利的条款,向单位主张违约责任。

法律法规

《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及合同相对性原则】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五百七十七条 【违约责任的种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预期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四条 【法定的违约赔偿损失】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五百八十五条 【违约金的约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案例提示

12348平台律师建议:合同中通常会约定违约行为,但是一定要关注是否约定了违约责任,如果没有约定违约责任,即便违约行为写的再多,往往也是没有什么约束力的,守约方的合法权益就很难维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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