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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解决的途径?

上海市司法局 发布于:2025-04-14 分类:普法案例

来电人咨询:单位办公室租赁期限到期,要搬到其他地方办公。但是单位并没有事先通知和征询过来电人的意见。只是临时告知新办公的地点,让其下星期到新的办公地点上班。来电人认为单位侵犯其合法利益,该如何维权如果向劳动监察投诉或者提起劳动仲裁该去哪里申请?

律师解答:若来电人认为单位侵犯其合法利益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或者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劳动监察保障条例》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三)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四)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五)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六)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七)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八)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等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另外《劳动法》也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来电人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的,可以向用人单位用工所在地的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来电人申请劳动仲裁的,可以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单位注册地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

第七十九条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一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第十一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五)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六)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七)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八)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案例提示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不过,用人单位搬迁是否要求提前通知劳动者征得同意,要看单位搬迁的具体情况。搬迁距离构成实质性劳动合同变更的,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需要提前征询劳动者意见,劳动者不愿意去的,应该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但是如果单位搬迁距离并不远,够不上对劳动合同的实际变更的,其实是不需要征询劳动者的意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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