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来电人咨询:来电人表示,他之前发生过一起交通事故,今天突然收到法院执行的通知,才知道对方向法院起诉自己要求赔偿,来电人中间没有收到任何通知,法院已经判决了。来电人表示,对方有自己的电话与微信,应该是可以联系上自己的,但是法院和对方都没有联系过来电人。问来电人问,法院的审理是否有问题,收到执行通知才知道自己被起诉了,应该如何应对?
律师解答:来电人可以去法院档案室调取本案的卷宗,了解案件在审理过程中,是否存在审理程序严重违法或者伪造证据等情况的,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不过申请再审不影响执行,所以来电人需向法院申请暂缓执行,如果法院不同意暂缓的,来电人仍需履行判决的义务。将来法院判决被推翻的话,可以申请执行回转。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五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第一百四十七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二百一十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七)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八)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九)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十)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十一)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十二)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十三)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二、案例提示
诉讼文书采取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转交送达、电子送达等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的,可以采取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来电人的朋友作为被告经合法传票传唤后(包括公告送达),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法庭可以缺席审理判决的。因此,来电人朋友没有收到法院传票就有判决的情况也是有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