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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职场性骚扰该如何维权?

上海市司法局 发布于:2024-04-02 分类:普法案例

      王女士来电咨询:自己入职某公司一年,在一次履行工作与公司合作单位谈业务过程中,遭到该合作单位男性领导性骚扰,而且之后还收到该男性领导大量暧昧短信,请问该怎么办?

      平台律师告知王女士,职场性骚扰比一般性骚扰具有更强的隐蔽性和胁迫性,对妇女在职场中的人格尊严、劳动权、平等地位构成严重威胁和破坏。员工在职场遭遇性骚扰时,首先注意固定相关证据,例如通话录音、微信聊天记录、短信等,必要时可以对相关证据进行公证;其次,根据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准备好相关材料,向公司的主管部门或领导反映相关问题,要求对骚扰者根据公司的规章制度进行处理,另外,还可以向公安机关报警,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骚扰者进行行政处罚。

      结合王女士的情况,王女士首先要注意固定相关证据,例如微信聊天。此外,王女士可自己公司的主管部门或领导反映相关问题,要求公司出面向骚扰者所在单位反映情况,调查处理。在这个过程中,王女士还可以向公司申请要求暂时调整原工作岗位或者工作任务,以避免在事件未处理时跟合作单位包括该单位领导再次接触。另外,根据事件的性质程度,王女士还可以选择向公安机关报警,要求对骚扰者进行行政处罚。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条

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应当采取合理的预防、受理投诉、调查处置等措施,防止和制止利用职权、从属关系等实施性骚扰。

《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采取下列措施预防和制止对妇女的性骚扰:

(一) 制定禁止性骚扰的规章制度;(二)明确负责机构或人员;(三)开展预防和制止性骚扰的教育培训活动;(四)采取必要的安全保卫措施;(五)设置投诉电话、信箱等,畅通投诉渠道;(六)建立和完善调查处置程序,及时处置纠纷并保护当事人隐私和个人信息;(七)其他合理的预防和制止性骚扰措施。(八)支持、协助受害妇女依法维权,必要时为受害妇女提供心理疏导;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四十条 

禁止对妇女实施性骚扰。受害妇女有权向单位和有关机关投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案例提示

作为职场女性要牢记,一旦不幸遭受性骚扰,一定要勇敢地站出来,固定证据,积极维权,及时报案,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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