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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可以对员工进行罚款吗?

上海市司法局 发布于:2024-04-02 分类:普法案例

      刘先生在一家大型工厂工作,区内道路多,人也多。有一天,刘先生下班后,在厂区的路上看了一下手机,被单位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为由罚款100元。刘先生问,用人单位是否有权利对自己进行罚款?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平台律师告知,实践当中,用人单位是否有权利对员工存在两种不同的看法。一种观点认为,用人单位有一定的经济处罚权,可以在规章制度中规定罚款的情形,罚款后发给员工的工资总额不能低于当地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其中需要注意的是,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需通过民主程序制定并向劳动者进行公示,才可以作为对员工“罚款”的依据。也就是说,用人单位要对规章制度的合法制定及员工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也有一种观点认为,罚款是一种行政处罚权,实施罚款的主体只能是国家行政机构,用人单位无权对员工进行罚款。

     平台律师认为,劳动者在工作中出现失误或违反了规定,单位可以采取一些措施,比如:扣除绩效奖金。如果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有绩效奖金或其他奖励机制,单位可能根据绩效来作出相应的调整,但这通常需要事先有明确的协议。律师建议刘先生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案例提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有关规定,罚款是一种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而劳动法上的用人单位不是行政执法机关,无权对职工的行为进行罚款。因此,公司的规章制度中如果规定迟到早退罚款、旷工半天罚款一天的工资这样的内容是违法的。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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