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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进行有奖销售是否涉嫌违法?

上海市司法局 发布于:2024-03-26 分类:普法案例

      用户来电咨询:黄女士称其最近想装修新房,经过多方比较后选中了一家做全屋定制家具的商家。商家称在他们这里定制全屋家具,合同价超过五万元的就可以参与抽奖,百分百中奖,大奖奖品为价值人民币十五万元的电动小汽车一辆。但除去大奖奖品外,就只有参与奖,纸巾、抹布、拖把等小物品。黄女士虽然对于这家的全屋定制服务比较满意,但对其以这样的抽奖方式来促销产生了疑惑,一是对是否有大奖存疑,是否会所有人都是安慰奖,所谓大奖是内定或者根本不可能抽中的;二是价值这么高的奖品,是否违规违法。故黄女士来电咨询。

      平台律师解答:如此高额的奖品进行的有奖销售行为涉嫌违法,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应当接受处罚。经营者应当诚信经营,可以通过一定的促销方式来促进销售,推广自己的商品或服务,但其促销方式方法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并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若根本就没有人能获得大奖,那么商家涉嫌虚假宣传、虚假广告等不诚信经营行为;若有大奖但因为其奖品价值超过了法律规定的有奖销售奖品的价值上限,故也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依法应当接受处罚。故该商家的抽奖促销行为,无论大奖是否能够开出,都属于违法促销销售行为,黄女士可以通过向相关主管部门投诉的方式来纠正商家的违法行为。

法律法规

《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二条 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遵守法律和商业道德。

本法所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违反本法规定,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本法所称的经营者,是指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或者提供服务(以下所称商品包括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第十条 经营者进行有奖销售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一)所设奖的种类、兑奖条件、奖金金额或者奖品等有奖销售信息不明确,影响兑奖;

(二)采用谎称有奖或者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

(三)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五万元。

第二十二条 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十条规定进行有奖销售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案例提示

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营者应当诚信经营,采用合理合法的方法来促进销售、推广自己的产品或服务,若违反法律规定进行促销的,将要受到法律惩罚。

12348平台律师建议消费者在采购商品或服务时,还是要关注商品或服务本身,若商家有赠品、抽奖等额外的获益,不能被其迷惑,这些额外的获益应当是锦上添花,而不应当影响消费者对商家的商品或服务的基础判断,不能被蝇头小利所迷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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