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电人咨询:今天收到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的通知,该通知没有提及经济补偿的问题,只提及来电人确认与单位之间没有任何劳动争议。问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应该获得什么补偿?
律师解答:由于单位的原因不续签劳动合同的,单位应该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终止。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因此,单位不跟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的,应该按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的标准是其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案例提示
单位在劳动合同终止的通知中只注明双方不存在劳动争议,故意回避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数额让劳动者签字。目的在于逃避自己的法定义务,如果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