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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借款后失联,出借人遭遇辱骂拉黑,该如何维权?

上海市司法局 发布于:2025-09-23 分类:法律咨询经典案例

一、基本情况

来电人咨询:王先生来电咨询,称有人去年10月以“遭遇车祸需紧急手术”为由向其借款4.3万元,并承诺待工伤赔偿款到账后立即归还。出于善意,王先生出借了款项。然而,事后王先生多次催讨,对方不仅拒绝还款,还对其进行辱骂,最终将其联系方式拉黑,彻底失联。王先生现咨询应通过何种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追回借款?

律师解答:平台律师经与王先生了解,王先生与对方当时借款时,有微信聊天记录借款方没有按照约定及时还款,且还辱骂和拉黑出借人,在此情形下,建议王先生收集整理相关证据,通过人民法院诉讼,要求偿还款项。或者报警,让警方帮忙联系一下对方协助调解。

法律法规

《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七十一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二、案例提示

民间借贷在我们日常生活中非常普遍。有借就应有还。但是日常生活中,到期不予偿还的情况,并不少见。为防止维权过程中存在障碍,建议在借款时通过银行转账、微信支付宝转账等方式,避免采取现金方式;尽量让借款人出具借条或与之签署借款协议,保留对方的身份信息;如果借款人一方已婚的,建议由借款人夫妻两人作为共同借款人;为防止到期不能偿还,必要时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或提供保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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