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女士表示,近期与丈夫矛盾升级,双方争吵激烈并发生肢体冲突,期间丈夫拳击其头面部,导致王女士受伤,经司法鉴定确认为轻伤二级。随后,法院判定丈夫吴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四个月。现王女士欲以丈夫的家庭暴力行为给自己造成巨大身心伤害为由提起离婚诉讼,因此来电咨询,在离婚诉讼中,她可以主张哪些合法权益?
平台律师解答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的规定,若存在实施家庭暴力等情形之一导致离婚,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也明确,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应由双方协议处理;若协议不成,人民法院将依据财产具体情况,遵循照顾子女、女方及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
基于上述法律规定,王女士在离婚诉讼中,首先,在财产分割方面有望获得更多份额。其次,鉴于吴某的家庭暴力行为给王女士造成了严重的身体和精神伤害,王女士还有权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我们鼓励王女士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通过法律途径寻求公正与保护。
案例提示
在家庭暴力的离婚案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充分考虑家庭暴力因素,对受害一方应适当照顾,体现法律对弱势一方的倾向保护,有效遏制家庭暴力现象。家庭暴力受害人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无论家庭暴力行为人是否已受到行政处罚或被追究刑事责任,都可以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主张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