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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合同转劳动合同后,如何主张工龄继承?

上海市司法局 发布于:2025-09-23 分类:法律咨询经典案例

一、基本情况

来电人咨询来电人自2017年5月至2021年5月期间与劳务所签订了劳动合同,被派遣到A公司工作。由于工作表现良好,2021年5月后转为A公司的正式员工,并重新签订了劳动合同。然而,他之前的劳务合同和第一份劳动合同现已遗失,目前手头只有第二份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此外,他提供了包括入职申报表、外出服务报告、钉钉打卡记录以及一份签报作为证据,其中签报显示其领导确认他入职已超过三年。现询问,劳动仲裁是否能主张工龄继承,即从2017年开始的工龄?

律师解答:来电人可以主张工龄延续,但需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他的工作场所、岗位、内容自入职以来没有发生过变化。来电人提供的外出服务报告、钉钉打卡记录、签报以及可能的证人证言都可以作为证据,但如果无法查询到更早的记录,他将需要承担举证责任。建议可以补充下证据,工资流水:2017年5月至今的工资发放记录(可通过银行流水或劳务所、A公司的支付凭证证明);社保记录:查询社保缴纳记录,确认2017年至2021年劳务派遣期间社保缴纳单位是否与A公司关联。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条

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二、  案例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条规定,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若来电人从劳务派遣转为正式员工,且工作内容、地点等未发生实质性变化,可主张工龄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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