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女士表示,她与丈夫的感情一直平平,最近却突然发现丈夫在外欠下大量债务,多个网贷平台频繁打电话来催债。经过陈女士的反复询问,丈夫坦白这些贷款都被他用于赌球并全部输掉,目前无力偿还。陈女士非常担忧这些债务会波及自己,因此来电咨询: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丈夫所借的款项自己是否需要共同偿还?另外,自己婚前购买并登记在个人名下的房产是否会被用来抵债?
平台律师解答如下:
首先,陈女士婚前购买并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房产属于她的个人财产,与丈夫的债务无关,不会被用来偿还丈夫的债务。
其次,陈女士的丈夫所借的贷款并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家庭生活,而是全部用于个人赌球并输掉。赌债在法律上是不受保护的,且没有法律规定要求陈女士替丈夫偿还这些债务。
因此,这些贷款均属于陈女士丈夫的个人债务,与陈女士无关。如果陈女士接到催收电话,她有权拒接甚至拉黑,让丈夫自行面对这些债务问题。
法律法规: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案例提示
依据《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与另一方无关。超过家庭生活必要限度的,没有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债务都是个人债务,并非夫妻共同债务。
12348平台律师建议:如果发现另一半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借贷大额款项,且用途不明,务必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切勿在不明真相的情况下盲目自愿替对方承担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