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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后发现工资少发了怎么办,维权要多久?

上海市司法局 发布于:2022-01-17 分类:法律咨询经典案例

一、案例信息

  提供单位:上海市司法局

  案例标题:离职后发现工资少发了怎么办,维权要多久

  服务方式:上海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咨询

  发生日期:2021-7-20

  案件类型:劳动争议纠纷

  检索主题词:工资、欠薪、劳动仲裁、期限

二、基本情况

张先生在工厂里打工,干了一个多月了。张先生提出了离职要求,老板就让他走了,也没有计算工资,也没有支付加班工资。张先生很纳闷问如何维权。还问若维权的话,大概多久时间能出结果,并且如果部门不作为的话,怎么办。

平台律师告知张先生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索要工资以及加班费。劳动仲裁一般45天出裁决,案情复杂经审批可以延长60日内出裁决。若逾期不裁决,当事人可以就仲裁事项直接提起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首先《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条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案中张先生就劳动报酬事宜,若与工厂无法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调解不成,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其次《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本案中,张先生应当收集证据,证明自己与工厂存在劳动关系的事实,然后提起劳动仲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最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本案中张先生申请劳动仲裁的,从仲裁申请受理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案,若案情复杂的,经过劳动仲裁委主任批准可以延长最多不超过十五日。也就意味着劳动仲裁自立案之日起最长不超过六十日出裁决。若劳动仲裁逾期不裁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就该争议事项提出诉讼。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仲裁的时效为一年,劳动者还需要注意在期限内及时主张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三、案例提示

12348平台律师建议: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劳动者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若劳动报酬克扣的,应当勇敢通过法律程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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