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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要求我提前三个月提出离职,否则要承担违约责任,合法吗?

上海市司法局 发布于:2022-01-17 分类:法律咨询经典案例

一、案例信息

  提供单位:上海市司法局

  案例标题:公司要求我提前三个月提出离职,否则要承担违约责任,合法吗

  服务方式:上海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咨询

  发生日期:2021-7-27

  案件类型:劳动合同纠纷

  检索主题词:提前离职、违约金

二、基本情况

马小姐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约定,马小姐如果要离职,必须提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否则马小姐需要承担公司未能找到替代员工的损失,如果公司因此还有更多的经济损失,也需要马小姐承担公司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目前马小姐按照法律规定提前30以上书面通知公司要求离职,但是没有提前3个月马小姐想知道,是否需要根据劳动合同约定向公司支付违约金

平台律师告知马小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该等法律规定并不能以公司与员工另行约定而规避适用。本案中,马小姐提前30日已经书面通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符合法律规定离职条件,公司不能以劳动合同约定加重劳动者的责任,此类约定无效

其一《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本案中,法律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公司要求马小姐提前三个月书面提出离职,明显法律强制性规定,该约定无效,马小姐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其二《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本案中公司随意约定马小姐承担违约责任的事项,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只能是法律中约定的条件成就,劳动者才要承担违约责任,否则约定无效。如果马小姐离职的行为不符合上述两条法律规定条件,则马小姐无需支付违约金。公司如果确实发生相关损失,也要举证证明马小姐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下对公司造成了损害,否则不承担。

三、案例提示

12348平台律师建议:依据《劳动合同法》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本案中公司不顾法律规定要求马小姐遵守超过法律规定的合同条款,该合同条款无效马小姐无需支付违约金。如果公司违法扣除马小姐的相关劳动报酬的,马小姐之后也可以提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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