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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一直不交社保,我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上海市司法局 发布于:2022-01-17 分类:法律咨询经典案例

一、案例信息

  提供单位:上海市司法局

  案例标题:公司一直不交社保,我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服务方式:上海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咨询

  发生日期:2021-6-21

  案件类型:劳动纠纷

  检索主题词:社保、劳动争议离职、经济补偿金

二、基本情况

陈先生来电咨询在公司工作几个月了,公司始终没有为他缴纳社保。他和公司协商过多次,要求缴纳,公司始终不予理会。陈先生担心自己的合法权益遭受侵犯,问如何维权?能否主动离职

平台律师告知陈先生,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公司补缴、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若公司依然不予理睬不缴纳社保的,那么陈先生可以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首先《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本案中,依法缴纳社保是一种社会义务,是为了维持社会正常运作公司和个人都应当承担的责任。公司应当在和员工建立劳动关系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不缴纳社保,不仅侵害的是员工的个人利益,更是损害社会利益。

其次《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本案中,陈先生的单位没有为陈先生依法缴纳社会保险,陈先生可以以此为由合法解除劳动合同。

最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 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 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案中陈先生若是以公司没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理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还可以主张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三、案例提示

12348平台律师建议:依据《社会保险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陈先生的公司应当依法缴纳社保,这不仅仅是为了陈先生个人利益考虑,更是为了社会利益考虑,因为依法缴纳的社保社保运作资金的重要来源。公司若一意孤行不依法缴纳社保的,必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付出应当付出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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