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女士表示,由于年龄渐长且家人不断催婚,她通过相亲认识了一位男士,并在觉得还算合适的情况下举办了订婚仪式。期间,她收取了男方八万八千元的彩礼以及三万元的三金钱。然而,订婚后男方对她疏于关心,这让杨女士感到越来越不甘,她不愿意将就这段婚姻,因此决定退婚。但考虑到家人可能不同意退婚,尤其是不愿退还彩礼和三金钱,杨女士打算用自己的积蓄来退还这些款项。为此,她来电咨询,想了解如果退婚,应该返还男方多少钱。
平台律师解答如下:
婚姻应建立在双方自愿和感情基础之上,而非为了结婚而结婚。根据法律规定,若杨女士决定退婚,由于她与男方尚未领取结婚证,也未共同生活,因此应当全额返还彩礼和三金钱。
律师非常赞赏杨女士勇敢把握自己生活的态度。希望她能顺利退婚,并找到真正让自己幸福的伴侣,度过一个美满的余生。
法律法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案例提示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等法律法规规定,未办理结婚登记,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情形下,当事人请求返还彩礼的,应当获得支持。
12348平台律师建议:彩礼只是一种风俗,并非法律规定的结婚必备的程序。若双方未能缔结婚姻关系,那么女方收取的彩礼等钱物应当依据法律规定进行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