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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全申请数额大于诉讼请求,法律是否允许?

上海市司法局 发布于:2025-08-25 分类:法律援助案例

一、基本情况

来电人咨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来电人聘请的律师计算被告的赔偿金额在一万八千元左右。来电人询问如果要保全是否可以申请多保全一点

律师解答: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所以,保全一般不能超过诉讼请求。来电人诉讼请求赔偿一万八千元,请求法院保全的金额也不应该超过诉讼请求的金额。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三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第一百零五条 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二、案例提示

诉讼保全是在法院审理案件时,为防止在作出判决前被告或者义务人转移、隐匿、变卖财产,而对其财产作出的保护措施,以保证将来判决生效后能得到顺利执行。具体措施一般有查封、扣押、冻结。财产保全一般由原告申请,由人民法院审查决定是否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因为案件尚未判决,所以诉讼保全的范围应当限于当事人争议的财产,或者被申请人的财产,且申请人还必须提供相应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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