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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签订离婚协议,但未办理离婚手续,离婚是否有效?

上海市司法局 发布于:2025-08-25 分类:法律援助案例

一、基本情况

来电人咨询:来电人咨询,去年她和丈夫在打算离婚时,随意写了一份离婚协议,主要约定了钱款问题,但最终没有办理离婚证。今年她再次考虑离婚,想知道去年写的离婚协议是否仍然有效?此外,来电人还咨询,她让丈夫写了一张欠条,确认男方欠她个人一笔钱,但后来丈夫撕毁了欠条,来电人只有欠条的照片。来电人问,这张照片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如果现在要离婚,是否需要重新签订协议?或通过起诉来解决钱款问题?

律师解答:平台律师告诉来电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离婚协议应当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时生效。因此,如果来电人现在决定离婚,需要重新签订离婚协议,并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其次,关于欠条的问题,即使原件被撕毁,欠条的照片仍然可以作为证据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电子数据(包括照片)可以作为证据。但需要注意的是,照片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需要得到证明,可能需要其他证据来佐证欠款事实。

如果双方无法就钱款问题达成一致,来电人可以通过法院起诉来解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因此,来电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丈夫偿还欠款。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二、案例提示

男女双方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要提交一份双方签字的离婚协议给民政局备案,只有提交给民政局备案的这份协议才是合法有效的。在领取离婚证,正式办理离婚手续之前,无论双方签署了再多份离婚协议,都是没有用的。所以,不要以为双方私下签署了离婚协议就万事大吉了,在去民政局领取离婚证之前,任何一方随时都可以零成本反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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