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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装修必须要提前告知物业吗?

上海市司法局 发布于:2024-05-13 分类:案例库
标签:物业服务合同

丁女士作为某小区的业主,于2024年1月委托装修公司开始施工装修。在装修过程中,丁女士将与隔壁邻居共用的设备平台改造成了自己室内的一部分,且未事先在物业进行装修备案。这一行为引起了邻居的不满,多次投诉至社区和物业,但问题未能得到解决。最终,邻居因看到丁女士的装修行为而报警。为了维护邻里和谐,避免违规行为的发生,物业公司制止了丁女士的违规装修,并要求其先办理装修备案手续。

然而,丁女士认为装修是自己家的事情,与物业无关,认为物业公司多次到现场阻止装修并要求停工的行为不合法。双方因此陷入僵持,于是丁女士来电咨询:自家装修是否必须向物业报备?自己的行为是否违法?

平台律师向丁女士解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业主在进行房屋装饰装修时,应当事先告知物业服务人,并遵守物业服务人提出的合理注意事项,同时配合其进行必要的现场检查。此外,业主在转让、出租物业专有部分、设立居住权或依法改变共有部分用途时,也应及时将相关情况告知物业服务人。

在本案中,丁女士与邻居共用的设备平台属于建筑物的共有部位。丁女士在未经相邻业主同意的情况下,擅自装修共用的设备平台并将其改为室内部分,这一行为违反了房屋规划设计,超出了合理使用房屋的界限。因此,物业公司有权劝阻或制止这一行为,其制止丁女士继续违规装修的行为是合法的。

律师建议丁女士先将自己的装修事宜报物业备案,并与装修公司协商修改施工方案,以确保装修活动合理合法。

法律法规:

民法典

第二百九十六条 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

第九百四十五条 业主装饰装修房屋的,应当事先告知物业服务人,遵守物业服务人提示的合理注意事项,并配合其进行必要的现场检查。

业主转让、出租物业专有部分、设立居住权或者依法改变共有部分用途的,应当及时将相关情况告知物业服务人。

《物业管理条例

第五十二条 业主需要装饰装修房屋的,应当事先告知物业服务企业。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房屋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业主。

案例提示

12348平台律师建议: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业主对其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同时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也享有共有及共同管理的权利。因此,业主的权利并非无限制,也并非绝对。在利用建筑物的共有部分时,业主应当充分考虑并尊重相邻业主的合法权益。如果业主的行为违反了小区的管理规约,物业公司作为小区管理服务的提供者,有权要求业主停止侵害行为、排除妨害、并恢复原状。然而,物业公司在履行其管理职责的同时,也必须确保不侵犯业主的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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