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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卖变质食品,商家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上海市司法局 发布于:2024-04-07 分类:案例库
标签:消费者权益 食品安全 退一赔十

      陈先生来电咨询称其上周在一家餐厅消费,该餐厅提供餐前小食,每人一份由服务员送上。陈先生发现餐前小食中的花生米是变质的,当即就和餐厅服务人员沟通了,服务人员拒绝赔偿。后陈先生保留了相应证据,并向消保委以及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投诉,都没有得到满意的解决。故,陈先生来电咨询,其后续该如何维权,能否主张退一赔十,餐前小食是免费的,陈先生该如何主张赔偿金额。

      平台律师告知,陈先生作为餐饮商家,保证自己提供的餐食符合出售标准,无变质等问题是最基本的经营要求。而商家提供的餐前小食是以陈先生入店消费为前提的赠品,并非随意赠送,因此该餐前小食的品质有问题,商家还是要承担责任的。陈先生可以依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要求商家承担退一赔十,不足一千按一千赔偿,因餐前小食本身不收费,因此律师建议陈先生主张赔偿金额为1000元。若通过消保委、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协调处理无果的,陈先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

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案例提示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消费者在消费食品的时候,若发现商家存在生产或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情况的话,可以进行投诉同时要求商家进行赔偿。

12348平台律师建议消费者在消费时,若遇到产品、服务不符合约定,甚至可能对自身身体健康造成伤害的情形的,在积极处理并维权的同时,也要注意保留相应的消费凭据和证据,以便将来若需要通过法律程序维权时,能够证明事件发生当时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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