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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自行车拿着手机没打电话,被无故罚款,如何维权?

上海市司法局 发布于:2024-04-07 分类:案例库
标签:行政罚款、行政复议

      方女士来电咨询,由于自己今天出门穿的衣服裤子没有口袋,骑自行车时只能将手机拿在手上,但是骑行时并未拨打接听电话或者浏览手机。后来警察把方女士拦停,认为方女士的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遂对方女士罚款50元。在事发当场,方女士还没缓过神来,只能同意处罚。回家后查阅相关法条后,方女士认为自己是被过度执法了,不应该被行政处罚,问现在如何维权?

      平台律师告知方女士,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驾驶非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的规定和下列规定,不得实施以手持方式拨打接听电话、浏览电子设备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本案中,如果确实如方女士所述,是因为没有口袋放置手机,导致骑行过程中只能拿着手机,但并没有出现边骑边打电话,或者低头玩手机的情形,则不能认定为方女士存在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据此也不能对方女士进行行政罚款。律师建议方女士,对公安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法律法规

《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

第二十一条 驾驶非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的规定和下列规定:

(一)保持制动器、夜间反光装置等安全设施性能状况良好;

(二)按照交通信号通行;

(三)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划设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在车行道右侧边缘线向左一点五米的范围内行驶,残疾人手摇轮椅车、残疾人机动(电动)轮椅车、人力三轮车在车行道右侧边缘线向左二点二米的范围内行驶;

(四)不得逆向行驶;

(五)除法定可以借道行驶的情况外,不得驶入机动车道;

(六)不得驶入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含高架道路,下同)、越江桥隧等禁止非机动车通行的区域;

(七)行经人行横道时,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的,停车让行;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的,应当避让;

(八)转弯前减速慢行,伸手示意,有转向灯的开启转向灯;超越前车时不得妨碍被超越的车辆行驶;

(九)不得实施以手持方式拨打接听电话、浏览电子设备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十)不得牵引动物,不得拖挂载人载物等装置;

(十一)通过交叉路口时,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非机动车让左转弯非机动车先行。

禁止驾驶拼装、加装、改装的非机动车上道路行驶。

禁止使用非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第十六条、第十九条第三款、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驾驶无号牌的非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专用号牌电动自行车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检查,驾驶禁止通行的非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或者未按规定使用悬挂专用号牌的电动自行车的,由公安机关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七条第一款有关非机动车号牌使用、通行、停放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非机动车号牌,或者使用其他车辆的非机动车号牌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驾驶加装动力装置的自行车、人力三轮车上道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处五十元罚款;驾驶其他拼装、加装、改装的非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公安机关实施上述行政处罚,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对于情节轻微的非机动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给予教育、口头警告后放行。

《行政复议法》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

(六)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八)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

(九)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的;

(十)申请行政机关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放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案例提示

12348平台律师建议:行政机关执法过程中,可能会存在因为没有理清事实,导致作出错误行政处罚的情况,当事人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需要在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逾期只能通过行政诉讼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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