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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兼职刷单被骗,本金和返利都拿不回来,该怎么办?

上海市司法局 发布于:2024-04-01 分类:案例库
标签:网络刷单、网络诈骗、诈骗罪

一、基本情况

陈先生咨询称,他加入了一个微信群,群主以高额返佣为饵让他参与刷单。起初,他完成几单后成功提现佣金。但当他想继续时,群主要求必须完成四单组合任务才能提现。陈先生加大投入后,群主以操作失误、账号冻结等为由,让他转账六万元到指定账户。至今,群主仍未返还本金及货款。陈先生询问如何追回损失。

平台律师提醒陈先生,他可能遭遇了网络诈骗。诈骗者通过承诺高额返佣,诱使陈先生加入微信群参与刷单活动。起初,诈骗者给予小额回报以建立信任,随后鼓励陈先生增加投入,但最终以各种借口拒绝退还资金。此行为已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或夸大其词等手段,骗取较大数额的公私财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根据数额大小及情节严重程度,将面临不同程度的刑事处罚,包括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罚金,甚至没收财产。为防止犯罪嫌疑人逃逸,律师建议陈先生立即前往最近的公安机关报案。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案例提示

当前,刷单诈骗在电信网络诈骗中最为频发,年轻人尤易中招。这类“工作”看似轻松、成本低廉且不受地域限,只需在家便能赚取高额收益。然而,刷单实为欺诈行为,已被国家《反不正当竞争法》明令禁止。诈骗者利用人们的贪欲,先以小利诱人投入,再骗取其大额资金。切记贪小便宜吃大亏,我们应诚实守信,坚决抵制刷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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