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先生咨询:近日自己在停车场停车过程中与旁边司机发生碰擦,因一时怒气砸了对方车窗玻璃,司机报案。后自己被公安机关最终处以行政拘留5日,罚款500元的处罚决定。王先生认为司机有错在先,对处罚不服,询问律师有途径可以申诉吗?
平台律师告知王先生,如果不服该决定,可以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更为关键的是,被处罚人需要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还可以向作出行政拘留决定的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
经审查,可能会出现结果之一。一,如果经审查,认定警方对于王先生作出的行政拘留5日、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决定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的,则复议决定会维持相关处罚;二,如果经审查,相关处罚决定存在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适用依据错误、违反法定程序、超越或者滥用职权、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等情形的,则相关处罚决定可能被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该行政行为违法。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
第一百零七条 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
第一百零八条 担保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三)在当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
(四)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
《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一条 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行政复议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应当制作行政复议决定书,并加盖印章。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案例提示
当事人不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下,行政争议在行政系统内部通过行政复议得到解决,使能够在行政系统内解决的问题不推到法院去。此时,行政复议起到减少诉讼、息讼止争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