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女士自称是某房产的房东,近期遇到了租赁纠纷。原租客已拖欠两个月房租,刘女士上门催缴时惊讶发现,居住者并非原租客,而是经转租入住的陌生人。经询问得知,原租客在未告知刘女士的情况下擅自转租了房屋,且当前实际承租人已向原租客支付了三个月的租金。对此,刘女士深感愤怒,认为原租客的行为构成了违法转租,遂咨询律师如何维护自身权益。
律师向刘女士解释,根据法律规定,若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转租,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同时,若出租人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转租行为后的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则视为同意转租。因此,在未经出租人同意的情况下进行的转租视为违法行为,出租人在得知此事后六个月内有权提出异议并解除与原租客的租赁合同。
针对刘女士的情况,律师指出,由于她刚得知违法转租的事实,根据法律规定,她有权在得知此事后的六个月内提出异议,并解除与原租客的租赁合同。一旦原租客的租赁合同被合法解除,其将失去出租房屋的权利,进而其与实际承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也将失效。此时,刘女士可以选择与实际承租人重新签订租赁合同,或要求其搬离房屋。
法律法规:
《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一十八条 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是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出租人同意转租。
案例提示
12348平台律师建议:在遭遇违法转租的情况时,出租人若打算维护自身权益,务必注意提出异议的时效期为六个月。为防止争议在六个月内无法得到解决,出租人还应妥善保留相关证据。若超过时效期未提出异议或未能有效保留证据,将可能丧失维权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