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女士反映,自去年小区更换物业公司以来,服务质量显著下降,具体表现为卫生清洁不及时、管理混乱,尤为严重的是,外来车辆可随意进出并长期停放,严重挤占了小区业主的停车位,导致业主经常面临无位可停的困境。对此,潘女士深感不满,对物业费的缴纳提出了质疑,并要求物业进行整改,否则将拒绝支付物业费。近日,潘女士收到法院通知,得知自己被物业公司起诉要求支付欠缴的物业费,对此她感到十分愤慨,认为自己拒付物业费是出于物业未能提供应有服务的合理抗议,并无不当之处。因此,潘女士咨询如何应对这场诉讼。
平台律师建议潘女士,物业公司的服务是针对小区整体的,若对服务不满,应通过业主委员会向物业公司提出整改要求,甚至可以考虑更换物业公司。如果潘女士确信物业公司的服务未达到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标准,应收集相关证据,积极应诉,并将这些证据提交给法院。结合物业服务合同的具体条款,证明物业公司未履行其服务职责,从而论证自己拒付或延迟支付物业费的合理性。
在此类诉讼中,法院通常会组织调解。律师建议潘女士在调解过程中明确表达自己的诉求,促使物业公司正视问题并采取改进措施,以期双方能够达成和解。
法律法规:
《民法典》
第九百三十七条 物业服务合同是物业服务人在物业服务区域内,为业主提供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管理维护等物业服务,业主支付物业费的合同。
物业服务人包括物业服务企业和其他管理人。
第九百三十八条 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服务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的标准和收取办法、维修资金的使用、服务用房的管理和使用、服务期限、服务交接等条款。
物业服务人公开作出的有利于业主的服务承诺,为物业服务合同的组成部分。
物业服务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案例提示
依据《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业主聘请物业公司为自身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物业公司向业主收取物业管理费,作为业主若认为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管理不善的,可以直接向其提出,也可以通过业委会和物业公司沟通要求其整改。
12348平台律师给出建议:若业主认为物业公司服务质量不佳,不建议采取拒交物业管理费的方式来表达不满。相反,应当通过合法途径来解决问题,比如可以推动业主委员会启动程序,解雇当前物业公司,并寻求聘请服务优质、信誉良好的新物业公司来为小区提供服务。这样既能有效表达业主的诉求,又能确保小区的物业管理得到有序、专业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