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第2期】滨海县人民检察院诉刘必仲合同诈骗案
公诉机关:江苏省盐城市滨海县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刘某0。
江苏省盐城市滨海县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刘某0犯合同诈骗罪,向江苏省盐城市滨海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刘某0通过签订协议,开始经营彩票投注站。其以不交纳投注金的手段,从其经营的彩票投注机上一次打印出总金额55.692万元的15张彩票。由于无法支付巨额彩票投注金,刘某0企图逃匿,被抓获。刘某0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构成合同诈骗罪,请依法判处。
公诉机关提交以下证据:
1.刘某0与江苏省滨海县有奖募捐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滨募办)签订的福利彩票销售协议书,用以证明经滨募办批准,刘某0于2003年12月1日成为“江苏省32090322福利彩票投注站”(以下简称“0322投注站”)代销员,履行将代销款准时、足额上缴滨募办指定银行和账号的义务,同时享有按代销额6.5%提成的权利;
2.证人刘德祥的证言,用以证明刘某0是接替其成为“0322投注站”代销员,其教会刘某0打印复式彩票;
3.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复,用以证明盐城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和滨募办均为民政系统举办的事业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本地福利彩票的发行销售工作;
4.中国福利彩票2003087期第20至34号彩票,用以证明该15张复式B001彩票每张面值37128元,总面值55.692万元,是2003年12月21日17:01时至17:28时由“0322投注站”打出;
5.中国福利彩票发行中心(以下简称中国福彩中心)技术管理部证明、数据光盘和深圳思乐数据技术有限公司软件工程师沈霓的证明,用以证明中国福利彩票2003087期第20至34号共15张复式B001彩票是有效彩票;
6.滨募办工作人员赵武杰、李章辉的证言,用以证明12月21日晚,盐城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发觉“0322投注站”的销售异常,立即指令滨募办调查。接受指令后,他们于第二天找到刘某0,刘某0写下55.7048万元(含前期应缴的投注金128元)的欠款条,由其兄刘必正担保;
7.2003年12月22日刘某0给滨募办打下的欠款条,用以证明刘某0承认欠彩票款55.7048万元;
8.邻居曹克建的证言,用以证明刘某0家境贫寒,无能力偿还巨额投注金;
9.刘某0的供述,主要内容是:其梦想发财,意欲通过中大奖来改变生活条件。2003年12月1日,在交纳了保证金1万元并与滨募办签订协议后,接替刘德祥管理“0322投注站”。经多次研究福彩走势,自认为已掌握中奖规律。由于至12月21日,当期福利彩票的大奖尚未出现,其认为有可能在最近的彩票中出现大奖,因此于当日下午空打面额达55.692万元的彩票,以期中大奖后再补缴投注金,但仅中奖8320元。空打彩票被发觉后,滨募办来人核查,其给打了一张55.7048万元的欠条。因无力还债企图躲避,被抓。
被告人刘某0及其辩护人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无异议。刘某0辩称,其是欠款购彩票,欠下的彩票投注金已经出具欠条,没有诈骗,不构成诈骗罪。刘某0的辩护人认为:1.经过签订协议,刘某0接受滨募办管理,成为隶属于滨募办的投注站工作人员,其与滨募办之间存在着劳动合同关系,不是经济合同关系,刘某0不是经济合同的一方当事人;2.合同诈骗罪必须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而非法占有的前提是有财产可供占有。彩票投注站的账目记录在彩票投注机中,同时在彩票发行机构的财务账目中也有完整反映,彩票投注站的经营人想通过篡改账目来实现对彩票投注金的非法占有,事实上办不到。彩票投注金来自于投注人,彩票投注站的经营人自己投注却不交纳投注金,如何能实现对彩票投注金的非法占有;3.彩票是发行者用来换取投注者手中现金的工具,不是人民银行发行的钞票;彩票上标注的面值,只说明发行者想以该彩票换取多少投注金,不证明该彩票代表多少财产价值;只有交纳投注金后购买的彩票,才能有效、有价;不交纳投注金打出的彩票,是一张无效的废纸;4.即使刘某0打出的彩票有效,对巨额彩票投注金,其已经给滨募办出具欠条,说明其是“欠款买票”,与滨募办之间存在着民事债权债务关系;其逃匿,仅仅是为了逃债,不具有刑事违法性。刘某0没有侵犯滨募办的财产所有权和国家对合同的管理制度,不构成合同诈骗罪。
滨海县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
2003年12月1日,被告人刘某0与滨募办签订了代销福利彩票协议。在交纳投注机设备保证金1万元后,刘从原代销员刘德祥手中承接了“0322投注站”的彩票销售权。同月21日下午5时许,刘某0认为当期销售的彩票还未出现中奖号码,遂利用自身销售彩票的便利,以不交纳投注金的方式,从彩票投注机上一次性打出总金额为55.692万元的15张彩票,以期中得大奖后归还投注金。但中奖号码揭晓后,刘某0仅中奖8320元。在当晚开奖前,盐城市福利彩票中心即发现“0322投注站”的销售异常,迅速责令滨募办派人调查。同月22日,刘某0向滨募办打下一张欠彩票款55.7048万元的条据。24日中午,刘某0因无法支付巨额彩票投注金企图逃匿,在盐城汽车站被公安机关抓获。
上述事实,有福利彩票销售协议书、中国福利彩票2003087期第20至34号彩票、福利彩票管理中心证明、数据光盘、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机构编制委员会的批复、欠条、证人证言、被告人供述等证据证实。
本案争议焦点是:1.如何理解中国福利彩票和彩票投注金?未交纳投注金打出的彩票是否有效、有价?2.刘某0与滨募办之间存在何种法律关系?3.刘某0的行为是否具有刑事违法性,是否需要刑罚处罚?
滨海县人民法院认为:
一、民政部民办发[1998]12号《中国福利彩票发行与销售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福利彩票是指:为筹集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资金发行的,印有号码、图形或文字,供人们自愿购买并按照特定规则取得中奖权利的凭证。”第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是全国福利彩票的管理机构,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政策规定,负责福利彩票市场的统一管理工作。民政部授权中国福彩中心具体承担福利彩票的统一发行、统一印制、统一编制并实施发行和销售额度计划、制订技术规则、管理制度等工作。”第十五条规定:“福利彩票必须直接上市销售,坚持自愿购买的原则,严禁摊派或变相摊派。”第十六条规定:“福利彩票必须按照票面标定的面值销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变更其面值销售。”第二十一条规定:“福利彩票的销售总额为福利彩票资金,由奖金、发行成本费和社会福利资金三部分组成,其中:奖金的比例不得低于50%,发行成本费用的比例不得高于20%,社会福利资金的比例不得低于30%。”第二十四条规定:“社会福利资金用于资助为老年人、残疾人、孤儿、革命伤残军人服务的社会福利事业,帮助有特殊困难的人,支持社区服务、福利企业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社会福利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按照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民政部共同颁布的《社会福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执行。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或挪用,并定期向社会公布其收入和使用情况,接受公众监督。”财政部[2002]13号《彩票发行与销售管理暂行规定》第二条规定:“彩票是国家为支持社会公益事业而特许专门机构垄断发行,供人们自愿选择和购买,并按照事前公布的规则取得中奖权利的有价凭证。”第十二条规定:“彩票以人民币计价,按面值发行销售,禁止溢价或折价发行销售彩票。”第十三条规定:“彩票机构只能接受现金或银行贷记卡投注。”第二十条规定:“通过电脑系统发行销售的有纸彩票,以当期投注截止时限前系统中心数据库收到完整数据,并由该系统终端在彩票发行机构同意印制的彩票纸上打印出清晰可辨的相应数据为有效彩票。”
以上规定说明,福利彩票是国家为筹集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资金,特许中国福彩中心垄断发行的有价凭证;彩票投注金是彩票发行人筹集福利彩票资金的来源,福利彩票资金是归彩票发行人管理的社会公益性财产。通过电脑系统发行销售的有纸彩票,无论投注者是否交纳投注金,只要当期投注截止时限前系统中心数据库收到了投注的完整数据,并由该系统终端在彩票发行机构同意印制的彩票纸上打印出清晰可辨的相应数据,即为有效彩票。中国福彩中心技术管理部、深圳思乐数据技术有限公司都证明,被告人刘某0空打的投注数据已经进入中国福彩中心数据库,刘某0通过电脑投注机打印出来的彩票纸上,相应数据清晰可辨,故刘某0持有的15张彩票均有价、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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