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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打了人被判刑,人身损害还要赔偿吗?

上海市司法局 发布于:2023-02-21 分类:案例库
标签:民事责任、刑事责任

一、案例信息

  提供单位:上海市司法局

  供稿人单位及姓名:上海申浩律师事务所,姚禕

  案例标题:因打了人被判刑,人身损害还要赔偿吗

  服务方式:上海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咨询

  发生日期:2022年10月9

  案件类型:侵权责任纠纷

  检索主题词:民事责任刑事责任

二、基本情况

来电人咨询,因与别人纷争发生肢体冲突导致对方轻伤,被追究刑事责任判了6个月拘役,已经刑满释放。现在对方提出要求赔偿人身损害的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等损失,问受了刑事处罚,民事赔偿还要承担吗

律师解答:《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的,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不影响承担民事责任;民事主体的财产不足以支付的,优先用于承担民事责任。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规定,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因此,来电人即便受了刑事处罚,还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七条 民事主体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的,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不影响承担民事责任;民事主体的财产不足以支付的,优先用于承担民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一百七十五条 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受理。

三、案例提示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人身损害的赔偿范围应当包括: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被害人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等费用;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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