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孙女士致电咨询,表示她有一个案件已申请再审,并最近经历了听证会,但目前尚未结案。孙女士对再审程序的后续步骤感到困惑,想了解再审听证会后将会出具什么法律文书,以及如果案件被发回重审,是否还有上诉的权利。
平台律师向孙女士解释如下: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在收到再审申请书后的三个月内应进行审查。如果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法院将裁定再审;如果不符合,则裁定驳回申请。无论是否同意重审,法院都会以裁定书的形式作出决定。
此外,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对于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如果原生效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那么再审将按照第一审程序进行,所作出的新判决、裁定仍然可以上诉。如果原生效判决、裁定是由第二审法院作出的,再审将按照第二审程序进行,此时所作出的新判决、裁定即为最终判决,不得再上诉。同样,如果上级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案件,也将按照第二审程序进行,所作出的判决、裁定为最终判决,不得再上诉。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一条 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再审;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因当事人申请裁定再审的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以上的人民法院审理,但当事人依照本法第二百零六条的规定选择向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再审的案件,由本院再审或者交其他人民法院再审,也可以交原审人民法院再审。
第二百一十四条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二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人民法院审理再审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
二、案例提示
平台律师建议:经常会有当事人咨询关于执行的问题,根据我国审判监督程序的规定,再审程序原则上不停止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但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抚恤金、医疗费用、劳动报酬等案件,可以不中止执行。所以对于不同的案件,会发生不同的执行情况,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也建议尽可能与原执行法官沟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