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来电人咨询:陈先生表示,他两年多前,出于对朋友的信任,在对方提出资金周转困难时,慷慨解囊借了十几万块钱。当时两人关系较好,便没有立下借条。陈先生通过银行转账将钱转给对方,之后在微信聊天中也有提及这笔借款以及对方承诺会尽快还款的内容。然而,两年多过去了,朋友却迟迟未还钱,多次催促均以各种理由推脱。陈先生询问,在没有借条,仅靠转账记录和微信聊天记录的情况下,该如何才能把这十几万块钱的欠款追回来?
律师解答:平台律师告诉陈先生,借钱不还属于民间借贷纠纷,他可以收集好相关证据后,在三年内法院起诉对方。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属于实践合同,交付货币借贷关系才成立,因此,陈先生需要有交付货币的证据,比如银行流水,或者收到现金的签收收据,以证明双方借贷关系的存在。
虽然没有借条,但陈先生手头的转账记录可证明资金的交付事实,微信聊天记录若能明确体现借款金额、借款合意以及还款约定等关键信息,属于电子数据证据,这些证据在一定程度上能起到证明借款事实的作用,且两者相互佐证,可形成较为完整的证据链来证明借贷关系存在。
建议陈先生先尝试与欠款人再次友好协商,在沟通中明确提及借款金额、借款时间、还款承诺等内容,并进行录音。若协商成功,让欠款人出具还款计划或签订还款协议,明确还款时间和方式 。若协商无果,陈先生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欠款人归还借款。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九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二、案例提示
最高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因此,来电人除了提供银行转账流水外,还应该提供证据证明该转账资金是借给对方的借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