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唐先生来电咨询,称他的弟弟刚进入一家公司工作仅两个月,就不幸因涉嫌网络诈骗被刑事拘留。据了解,唐先生的弟弟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加入了一个犯罪团伙。在这个团伙中,他被包装成一位美女主播,利用一套精心设计的微信“话术”与被害男子建立信任关系。随后,团伙成员以谈恋爱为幌子,诱导被害男子支持其所谓的“工作”,并在直播间内通过“虚假PK”等方式骗取被害男子的打赏。在短短两个月的时间里,该团伙已累计骗取金额高达2万元。
唐先生非常担忧,询问自己的弟弟只是作为一个打工者,且是初犯并误入歧途,是否也构成网络诈骗罪。
平台律师对此进行了详细解答。律师指出,尽管唐先生的弟弟工作时间不长,且可能是被团伙利用,但他在工作期间确实冒充了女主播,并与其他犯罪分子相互配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网络虚构恋爱关系并制造“虚假PK”等事实来骗取他人财物,且数额较大。因此,根据法律规定,唐先生的弟弟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同时,律师也强调,考虑到唐先生的弟弟是初犯且是从犯,他应该积极端正认罪态度,配合司法机关的调查和审理工作,争取能够获得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机会。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案例提示
12348律师温馨提醒:网恋需谨慎,特别是在涉及财务或经济往来时,务必保持高度警惕。切勿轻易相信网友的言辞,以免不幸成为他人的“提款机”。保护自己的财产安全和个人信息安全至关重要,务必谨慎行事,避免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