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先生来电求助,称其孩子即将面临幼升小的问题,他为此深感焦虑并四处寻求解决方案。一位朋友向章先生透露,声称有名牌小学的内部入学名额,但名额紧张,若章先生有意,朋友可帮忙操作,但需支付一定费用。于是,章先生按照朋友的要求,先支付了十万元作为“运作费”。随后,朋友又称招生政策有变,操作难度加大,需要更多资金疏通“关系”。章先生再次支付了十万元。然而,随着小学报名日期的临近,朋友却迟迟未带来好消息。章先生催促之下,朋友改口称今年无法办理小学一年级入学,但可以在二年级时帮孩子转学。至此,章先生感觉自己可能上当受骗,要求朋友退还已支付的款项,但朋友却声称钱已花掉,拒绝归还。章先生来电咨询应如何维权,以及是否可以报警。
平台律师回复章先生,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欺骗手段,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在此案例中,朋友声称能办理名牌小学入学,但实际上并未办成,却以此为由向章先生索要巨额费用,并且在事情未办成时拒绝退款,其行为涉嫌诈骗罪。
律师建议章先生立即报警,由警方介入调查此事。若朋友的行为确实构成犯罪,那么他将面临刑事责任的追究。同时,报警也是章先生维护自身权益、追回损失的有效途径。
法律法规
《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刑事诉讼法》
第三条 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案例提示
依据《刑法》《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欺骗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属于犯罪行为,行为人要承担刑事责任。
12348平台律师提醒广大家长,在入学季节应提高警惕,切勿轻信那些声称“有关系”或“能疏通”以办理孩子入学手续的说法,以免遭受诈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