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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年满15周岁的未成年人自愿发生性关系构成强奸罪吗?

上海市司法局 发布于:2025-06-05 分类:案例库
标签:强奸罪、15周岁

一、基本情况

赵女士来电咨询,亲戚家一个年满15周岁的小姑娘与他人发生性行为,且怀疑是被骗发生赵女士询问,男方是否构成强奸罪?

平台律师告知赵女士根据相关法规规定,强奸行为以违背妇女意志为前提,即在妇女不同意性交的情况下,强行与之性交。首先妇女不同意性交,行为人强行与之性交的“强行”应当理解为行为人采取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迫使妇女违背自己的真实意志与他人发生性交行为。只要行为人采取某种足以使妇女不能抗、不敢反抗或不知反抗的手段,这便是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这些手段是强奸行为组成部分。如果行为人没有采取这些强制手段,即使其行为客观上违背妇女意志,也不立强奸罪。其次,认定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是否构成强奸罪并不以幼女本人是否同意为标准,因为我国刑法认定不满14周岁的幼女对发生性行为的同意在法律上无效。认定是否构成犯罪的关键在于:行为人是否明知对方为幼女。这里的明知包括应当知道、明确知道或者可能知道对方为幼女的情形。行为人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而与其发生性关系,不论幼女是否自愿,均应以强奸罪定罪处罚。因此,本案中,赵女士的亲戚家女孩已经年满15周岁其发生行为的真实意思从法律上是需要被考虑的,不满足法定的不满14周岁幼女发生性行为同意在法律上无效的条件;此外,虽然表达当时是被骗与男性发生性行为,但是从这一描述不能确定行为人是否采取了强制手段在客观上让15周岁的小姑娘违背真实意志与男性发生性行为因此一般很认定为构成强奸罪。

法律依据:

《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二、案例提示

平台律师建议:依据《刑法》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年满15周岁妇女发生性行为需要考虑其真实意志,一旦认为发生的是强奸,要第一时间报警取证,否则很难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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