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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返聘的保洁员合同到期是否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

上海市司法局 发布于:2022-01-17 分类:案例库
标签:劳务合同、退休返聘、经济补偿金

一、案例信息

  提供单位:上海市司法局

  案例标题:退休返聘的保洁员合同到期是否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

  服务方式:上海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咨询

  发生日期:2021-9-6

  案件类型:劳务合同纠纷

  检索主题词:劳务合同、退休返聘、经济补偿金

二、基本情况

崔女士的公司雇佣了一位退休返聘的保洁员合同到期时间为2021年12月1日。因公司经营变动,决定合同到期后不再与该保洁员续约。合同约定如果公司合同到期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保洁员的,合同终止,不再续签无需支付任何补偿金如果公司与该保洁员解除合同,需要支付相应违约金。崔女士知道,如果公司到期不续约,是否需要向该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平台律师告知崔女士,对于退休返聘人员,不适用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而适用民法典的规定。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本案中员工已经退休,不适用劳动法,适用民法典规范。目前合同约定,如果公司合同到期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保洁员的,合同终止,不再续签无需支付任何补偿金。则双方按照劳务合同的规定执行即可。

其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企业停薪留职人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内退人员、下岗待岗人员以及企业经营性停产放长假人员,因与新的用人单位发生用工争议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动关系处理。本案中崔女士公司招用的是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在法律关系,双方之间属于劳务关系适用民法典的规定。

其二《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本案中,崔女士公司与保洁员签订了用工合同,非常明确的约定了双方之间合同终止条款,则应当根据该条款执行。公司只要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该保洁员不再续签新的合同,双方之间的合同到期结束,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三、案例提示

12348平台律师建议:依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人单位与退休员工之间发生的用工问题属于劳务关系,可适用民法典规范。本案中崔女士可以根据双方合同约定处理到期不续签书面通知后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对此,特别提示公司,对于退休返聘人员,需要根据公司用工流程,签订相关合同,以便将来作为劳务关系变更、解除和终止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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