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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在小区地下车库遭遇钉子受损,物业公司是否承担责任?

上海市司法局 发布于:2022-01-19 分类:案例库
标签:物业、侵权、违约责任

一、案例信息

  提供单位:上海市司法局

案例标题:车辆小区地下车库遭遇钉子受损,物业公司是否承担责任?

服务方式:上海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咨询

  发生日期:20218月5日

案件类型:物业服务合同

检索主题词:物业、侵权、违约责任

二、基本情况

先生来电咨询自己的爱车最近在小区内发生了意外。原来杨先生在将车子开小区地库时,停车场的地面上竟然有一些钉子。杨先生当时并未注意,刚开出小区不久就发现胎压不对,停车后发现轮胎被扎破。杨先生立刻返回物业公司理论。物业公司的理由是,杨先生既然是把车开出小区后发现胎压问题,怎么证明是停车库的钉子造成。另外即使是停车库的钉子所致,这也是他人原因,与物业公司无关。但是当自己想要调取监控,又被告知无权调取。杨先生询问律师该如何维权

平台律师告知杨先生如果认为车库钉子造成,应当首先要求调取自己车辆附近的监控。由于地下车库一般均为私家车,而钉子这类物品一般不可能会出现在这种车库的场所所以首先应当排查是否存在人为的因素。建议杨先生先通过报警的方式来调取事发现场的监控进而判断是否有他人恶意所致。若监控中的确没有显示人为的痕迹的,杨先生有证据证明车库有钉子事实的,那么应当由物业公司举证证明其已经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了相应的保洁和安全保障义务。否则,杨先生可以向物业公司主张赔偿责任

三、案例提示

《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七条物业服务合同是物业服务人在物业服务区域内,为业主提供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管理维护等物业服务,业主支付物业费的合同。
  物业服务人包括物业服务企业和其他管理人。
   第九百四十二条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
  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消防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

我们认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业主提供有关的物业服务同时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障业主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实践中有些物业服务企业认为小区停车库属于场地租赁不属于保管合同,因此没有义务对车辆的财产安全尽到安全保障的责任。这种说法是有失偏颇的。由于小区的停车库相对于封闭,每日都有大量车辆来往,物业公司该区域当然有管理义务。这其中包括有关设施设备的正常运作,停车秩序的管理场所清洁卫生。当然,我们不能苛求物业公司能够百分之百的杜绝像本案中的情形发生,但是物业公司应当提供有关的证据予以证明否则将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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