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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中约定接受换岗,如果不服从可以被降职降薪吗?

上海市司法局 发布于:2022-01-17 分类:案例库
标签:变更劳动合同、调岗

一、案例信息

  提供单位:上海市司法局

  案例标题:合同中约定接受换岗,如果不服从可以被降职降薪吗?

  服务方式:上海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咨询

  发生日期:2021-8-16

  案件类型:劳动合同纠纷

  检索主题词:变更劳动合同调岗

二、基本情况

李先生和公司得劳动合同里约定了公司可以根据公司的实际运营情况李先生换岗,李先生应当积极配合。现在,公司以经营需要为由,要求李先生从出品部调岗运营部,而李先生认为自己对运营并不熟悉,因此没有服从公司岗位调动的安排。公司认为李先生不服从公司管理,要对李先生降职降薪,是否合理?

平台律师告知李先生,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签署书面劳动合同。书面劳动合同应当约定劳资双方的工作内容、工作岗位、薪资报酬等条款。双方可以协商一致变更劳动合同约定,但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本案中,李先生在原劳动合同中已经与公司约定,公司可以根据公司的实际运营情况李先生换岗,李先生应当积极配合这也就是说,李先生已经在原劳动合同中对公司可能给其变更工作岗位做出了承诺,后期履行劳动合同时,公司可以满足相应条件情况下对李先生岗位进行变更,无需再与李先生协商一致。至于公司对于李先生不服从命令而给予其降职降薪的处罚,要根据公司的规章制度确定是否合法,违法操作的,李先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首先《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第十七条的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本案中,李先生公司劳动合同已经约定了公司可以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变更李先生的工作岗位,所以公司后期变更李先生工作岗位时无需再次与李先生进行协商,可以直接变更。

其次,《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本案中,李先生认为任何变更劳动合同的行为,应当再次与劳动者协商,这个理解是错误的。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是说,如果在原劳动合同中未对变更工作岗位进行约定,则公司变更李先生工作岗位需要李先生协商一致,否则根据劳动合同的约定,李先生已经做出后期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可以变更工作岗位的承诺,公司就无需再次协商。当然李先生可以与公司重新工作岗位的调动原则进行约定,可以以书面形式达成协议,此后公司就不能随意变更了。

最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本案中如果根据公司规章制度,公司可以变更李先生工作岗位,但是不能降职降薪,如果公司李先生可以提出劳动仲裁维权。

三、案例提示

12348平台律师建议: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约定了劳资双方的权利义务,对于已经约定在劳动合同中的内容,无需再次协商一致本案中针对李先生的情况,公司可以进行合理调岗。如果李先生不想在将来的劳动关系中再出现如此被动局面,建议不要在合同中约定可以随意换岗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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