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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签劳动合同是否还可以主张双倍工资差额?

上海市司法局 发布于:2022-01-17 分类:案例库
标签:未签书面劳动合同、补签劳动合同、倒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

一、案例信息

  提供单位:上海市司法局

  案例标题:补签劳动合同是否还可以主张双倍工资差额?

  服务方式:上海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咨询

  发生日期:2021年8月19日

  案件类型:劳动争议纠纷

  检索主题词:未签书面劳动合同、补签劳动合同倒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

二、基本情况

陈先生来电咨询,5月27日份入职,在规定时间里单位没有跟签书面劳动合同,8月2补签书面劳动合同。我现在没有证据证明是8月2日签的,还可以要求双倍工资差额?

平台律师告知用户,《劳动合同法》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因此补签劳动合同并不是该工厂不向你支付双倍工资的免责事由。但是您已经补签了劳动合同时间是入职的时间,属于倒签劳动合同,在没有证据证明单位超过一个月跟您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您主张双倍的工资差额是不会被劳动仲裁委支持的。

三、案例提示

用人单位事后补签劳动合同通常有两种情况。

一种为“补签”,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事后签订劳动合同,把合同期限往前移,签订日期为补签合同的时间。

另一种为“倒签”

指劳资双方在劳动合同签订生效之前已经开始实际履行合同内容,而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或履行完毕后补签劳动合同的现象。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据此应将“双倍工资”和“补签合同”视作是用人单位承担的“同时并列”责任。《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的本意是促使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及时签订劳动合同,惩罚不签订或不及时签订的行为。事后补签并不能抹杀在一个月内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事实。不能免除之前未签合同的责任。因此,即便是倒签补签劳动合同,单位仍需承担支付双倍工资的责任

但是劳动者对于倒签、补签的事实负举证义务,如果不能举证倒签补签劳动合同的事实,劳动者主张未按期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可能得不到仲裁和法院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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